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集中送达【邮政集中送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年11月05日 17: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集中送达 | ||
| 品目 | 邮政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 ||
| 行政区域 | 泰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 17:43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18852668766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52668766 | ||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23863919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国际汽车城10栋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23-86882829 |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集中送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名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集中送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集中送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其他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从国家法律上规定了邮政企业经营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唯一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2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2685309608T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陈明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2号
联系电话:052386391951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
联系电话:052386888092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国际汽车城10栋4楼
联系电话:0523-86882829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邮政送达单一来源论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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