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危重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本次采购进口产品为婴儿高频呼吸机1台。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本项目非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部分采购进口产品。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 |
| 2.地址:/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郭敏 | 洛阳市中医院 | 副研究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张红伟 | 洛阳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 | 主任医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朱新民 |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主治医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王健智 |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 副研究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张丽君 | 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 副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5年11月12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5年11月12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8日23时59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该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异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
| 联系人:姚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3296908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洛阳市财政局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1号 |
| 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
| 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
| 联系人:代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1109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