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仓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11月12日 14: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仓库租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14:39 |
| 预算金额 | ¥27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65809900 | ||
| 采购单位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瑞安市莘塍街道新湖春晓玉澜苑23幢5-7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658099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仓库租赁项目
标的名称: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仓库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9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仓库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7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市场监管执法因覆盖领域广、案件基数大,扣留物资数量多,涉及食品、药品、伪劣商品、侵权产品等大量物资。因市监局迫切需要一个长久稳定的暂扣和罚没物资仓库,以保障开展执法办案和物资保管。现拟租用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阁巷高新小微园 34 幢一层配套用房的部分场所,作为新的暂扣和罚没物资仓库。该场所共一层,实测使用面积约 3100平方米,安全可靠,满足专业仓库的条件。
根据瑞市监〔2025〕62 号文件,并基于项目的时间紧迫,扣留罚没物资的特殊性,搬迁成本等综合因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对象为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东山街道经济开发区毓蒙路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77-65809900
传 真:/
地 址:瑞安市莘塍街道新湖春晓玉澜苑23幢5-7层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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