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奉化区级年度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年11月14日 12: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奉化区级年度宣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 ||
| 行政区域 | 奉化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12:54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公园路3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8858703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奉化区级年度宣传项目
标的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奉化区级年度宣传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推动医院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内部文化建设,积极发挥奉化日报、奉化电视台、掌上奉化、奉化头条等主流媒体在宣传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渠道作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需要承接主体在奉化日报、奉化电视台、掌上奉化、奉化头条等主流媒体进行新闻广告、媒体宣传。目前具备以上条件的只有宁波市奉化区融媒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
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宁波市奉化区融媒体中心承接并实施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中山路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587031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公园路3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 系 人:何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89285326/13906846318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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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pdf (469.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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