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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东丽区东丽湖新建高中燃气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5年11月17日 18: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丽区东丽湖新建高中燃气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行政区域东丽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8:50
预算金额¥34.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晓宇
项目联系电话022-84375712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84375712
代理机构名称无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东丽区东丽湖新建高中燃气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东丽区东丽湖新建高中燃气配套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项目名称:东丽区东丽湖新建高中燃气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障东丽湖新建高中按期通气,现采购其燃气接入配套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满足校区燃气需求所必需的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及管网连接与开通等全部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4.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鉴于项目地块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其他燃气管网及气源,而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区域管道天然气的签约服务单位,其下属东丽分公司具体负责本区域的运营服务,且管网已铺设至项目红线外并具备直接供气条件;为保证燃气供应的安全性、可靠性及项目建设的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具体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四纬路28号院内1号厂房302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聂晓宇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联系电话:022-8437571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戴伟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9号
联系电话:843753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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