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5年11月18日 18: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18:51 |
| 预算金额 | ¥71.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郝崇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3085778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630857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代理机构信息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1.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单位位于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与天津市商务局共用同一栋办公楼,且天津市商务局已与天津宝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有效物业服务合同。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故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单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选用天津宝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提供本次物业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宝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C-1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郝崇海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 联系电话:022-6308577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5903285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 202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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