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消费市场大数据监测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5年11月27日 18: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消费市场大数据监测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18:51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松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3085516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630855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代理机构信息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消费市场大数据监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项目名称:消费市场大数据监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1年7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正式宣布我市和北京、上海、重庆、广州5个城市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我市开展培育建设工作以来,2023年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津政发〔2023〕12号),文件明确:探索运用第三方支付大数据,构建涵盖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假日消费、居民消费的消费大数据监测系统。结合国家商务部开展大数据监测的经验,经过前期对专业第三方机构的调研、比选,目前监测技术和模型层面已相对成熟,因此,拟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开展我市消费市场大数据监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复旦大学消费市场大数据实验室是商务部与复旦大学共建实验室,推进了数据技术和消费市场的深度融合应用,为助力消费提质升级、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提供重要的决策支撑。实验室目前已成为消费领域的数据资源枢纽节点,汇集、整合来自于政府部门、央企国企、民企的100多组消费市场大数据资源,包括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商平台、运营商信令、可信身份认证、国内外法人企业库等,据我们了解,目前国内尚无可采集同规模数据的机构。同时,该实验室是商务部目前唯一认可的具备监测、分析并出具在地消费市场数据及有关报告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还是商务部指定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有关指标监测评估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国内五个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城市之一,天津如要掌握同口径其他城市的数据情况,也需向该实验室采购。综上,故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单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选用复旦大学为单一来源供应商提供本次我市消费市场大数据监测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复旦大学 地址:上海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220 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松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联系电话:022-6308551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5903285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2025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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