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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医医院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2025年11月28日 15: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乐山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乐山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5:36
预算金额¥49.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3-2165287
采购单位乐山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3-2165287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3-2165287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上传) .pdf

乐山市中医医院2025年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乐山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2025年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心电图机等计量检定、  1项、  预算金额 379,000.00元

生物安全柜等计量检定、  1项、  预算金额 118,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7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购人开展医用计量器具检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一条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乐山市范围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中,只有乐山市计量测试所具备开展医疗器具检定工作能力,只能由乐山市计量测试所承担检定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采购人需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中乐山市计量测试所不能检定的部分,只能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承担检定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乐山市计量测试所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中区龙游路北段269

名称: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联系电话: 0833-216528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乐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833-2496183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上传) .pdf



乐山市中医医院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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