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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诸暨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E键”专项服务及特投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2025年12月03日 15: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法院2026年度“E键”专项服务及特投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诸暨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5:50
预算金额¥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0575-87225325
采购单位诸暨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和济路3号(法院南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5-87225325
代理机构名称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诸暨市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法院2026年度“E键”专项服务及特投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诸暨市人民法院2026年度“E键”专项服务及特投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8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邮政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分公司是诸暨市域内唯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单位,是国家机关公文邮寄送达业务的法定承办机构。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构建全省E键送达网络,着力解决法院文书送达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文书送达效率,方便群众诉讼。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
综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分公司是唯一符合以上要求的单位,具有唯一性。其他供应商无法满足此项技术指标。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过专家论证,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分公司采购该项服务,采购费用为58万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02日2025年12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应雨光

联系电话:0575-87225325

传 真:0575-87225325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和济路3号(法院南门)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吕雅玲

监管部门电话:0575-87113461

传 真:0575-87023633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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