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镜湖康体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会专家论证公示
2025年12月04日 13: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镜湖康体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13:54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5540565 | ||
| 采购单位 | 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洋江西路1501号1号楼四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7554056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
项目名称:镜湖康体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标的名称:镜湖康体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于2025年11月10日及2025年12月04日由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的委托两次公开招标,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而两次废标。专家组对原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确定原招标文件符合对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的要求。专家组对原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进行了审查,审查发现原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符合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的要求。专家组对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了审查,审查发现原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
经过市场调研,按采购需求,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同等区位、面积或功能匹配的房产,考虑到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反馈,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且根据调查,仅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家符合本项目的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建议该项目由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梦菊 联系电话:15088502874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
联 系 人:章琦萌
联系电话:13575540565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洋江西路1501号1号楼四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0575-85209806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12.4镜湖康体中心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pdf (9.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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