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邮寄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12月18日 15: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邮寄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15:14 |
| 预算金额 | ¥3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81821943 | ||
| 采购单位 |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瓦房店市世纪广场2号(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1041119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1-81821943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本级)
项目名称: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邮寄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邮寄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邮寄集约送达服务单位一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含将法律文书打印、封装、送达、信息跟踪反馈等线上全流程服务和线下邮寄送达服务,服务供应商应具备法定国家机关公文邮寄资质,拥有覆盖广泛、运转稳定的投递网络,能够满足各种送达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文书需由邮政企业专营。
综合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提供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71号五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孙立洋
联系电话:19104111987
联系地址:大连瓦房店市世纪广场2号(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韩工
联系电话:0411-81821943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76-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论证会专家综合意见.pdf (5.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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