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公安局办公和执法办案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12月24日 01: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公安局办公和执法办案用房租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01:04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春秀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5-6250999 |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烟台市裕龙石化产业园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5-87897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烟台市莱山区三垒路1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35-6250999 | ||
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公安局办公和执法办案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公安局办公和执法办案用房租赁项目 三、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公安局办公和执法办案用房租赁,拟采购的租赁房屋面积约1570平方米。 四、预算金额:6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次采购主要用于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公安局日常办公和执法办案工作需要,是履行法定职责的必要保障,园区内符合区域位置资源的房屋所有权归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所有,具有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七、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公安局 联系人:刘冰 联系地址:烟台市裕龙石化产业园 联系电话:0535-878977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烟台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联系方式:0535-6688070 3.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春秀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三垒路11号 联系方式:0535-6250999 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发 布 人: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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