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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员会淄博市市域社会治理智能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年12月24日 01:0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员会淄博市市域社会治理智能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淄博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行政区域淄博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4日 01:04
预算金额¥374.8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梅
项目联系电话0533-6216885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淄博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33-3182681
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淄博新区联通路西段金融创新谷A座10#楼四楼西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3-6216885

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员会淄博市市域社会治理智能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淄博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员会淄博市市域社会治理智能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淄博市市域社会治理智能信息系统服务,共分为1个包。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37483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是在原有淄博市综治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提供“智慧数据底板”、综治中心应用、平安指数发布、专题展示等服务,以提高社会治理创新为出发点,统筹规划,整合各方资源,逐步形成集社会治理、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创新体系。根据服务需求及前期调查论证,原有淄博市综治信息平台数据底座归属于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鉴于新服务需依托原有平台数据构建“智慧数据底板”,且因平台数据安全性高,无法开放数据接口,致使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定制化服务。若重新开发原有平台功能,将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故仅能由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3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系 人:娄恒源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

联系电话:0533-3182681

2.采购代理机构

系 人:石梅

联系地址:淄博新区联通路西段金融创新谷A座10#楼四楼西区

联系电话:0533-6216885

3.财政部门

名称:淄博市财政局

系 人:淄博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联系电话:0533-3887289

附件


相关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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