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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一标段)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26年01月06日 10: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一标段)
品目

采购单位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灵武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6日 10:43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万宇、薛凌月、潘婧、王嵘嵘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61717
采购单位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与西昌路交叉口东2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466900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一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锦绣河畔1号楼国际大厦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5661717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灵武市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一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灵武市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一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30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巩固污染防治成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焚烧余热利用、沼气发电等低碳技术和“无废城市”建设,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现采购污泥处置服务。 本项目一标段于2025年6月20日组织第一次公开招标,截止投标时间止,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公开招标要求。因此本项目一标段作废标处理。 于2025年12月24日组织第二次公开招标,截止投标时间止,只有一家有效投标供应商(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不满足公开招标要求。因此本项目一标段(二次)作废标处理。 综上,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是市场上唯一可实现灵武市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一标段)需求的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项目符合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宁夏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村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06日  至  2026年01月1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王小林

        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与西昌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电话:0951-466900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明慧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中兴街与裕民巷交叉口东北120米

        联系电话:0951-4029177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万宇、薛凌月、潘婧、王嵘嵘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锦绣河畔1号楼国际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951-566171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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