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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泌尿中心器官保存液等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1月27日 21: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泌尿中心器官保存液等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7日 21:19
预算金额¥121.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向盾
项目联系电话0991-3858322 0991-3858362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856259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3858322 0991-3858362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泌尿中心器官保存液等耗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泌尿中心器官保存液等耗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14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泌尿中心器官保存液等耗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214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拟采购的泌尿中心器官保存液等耗材,其中器官保存液,用于供体捐献器官后,器官储存和运输时,以及最终移植入患者前冲洗和冷藏供体捐献的离体肾脏、肝脏和胰脏器官,由于肾脏灌注转运箱需要与配套的输注循环管路装置匹配使用,泌尿中心使用的器官保存液与肾脏灌注转运箱需配套使用,其他品牌的产品均不能代替使用,且有极高的要求,目前市场上只有一家徐州鸿吉胜商贸有限公司符合该院采购要求,产品具有唯一性,为保障泌尿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三十一条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徐州鸿吉胜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茱萸山街道贾汴线北侧办公房301、3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26日2026年02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991-856259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金向盾

联系电话:0991-3858322 0991-3858362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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