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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天网工程灾后恢复项目电路租用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2月06日 16: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从江县天网工程灾后恢复项目电路租用
品目

采购单位从江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6日 16:35
预算金额¥160.0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胜竹
项目联系电话0855-8277708
采购单位从江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从江县丙妹镇北上新区青平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65551055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55-8277708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从江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从江县天网工程灾后恢复项目电路租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从江县天网工程灾后恢复项目电路租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160056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路租用服务:每点位链路带宽不低于10Mbps;数量:494条;服务地点:从江县全境城区及19个乡镇494个监控点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60056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原服务商传输链路与前端监控设备、后端平台系统已形成稳定适配,能保障数据传输安全兼容;其本地化7X24小时运维团队熟悉本地环境,可高效处置故障,且网络能覆盖偏远区域、实现多部门互联互通,其他运营商短期内无法提供同等质量保障。使用原服务商中国移动可实现服务无缝衔接,若更换运营商将导致全县监控点位改造周期延长,施工期间必然产生监控盲区,极易引发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同时,使用原服务商可完全复用现有光纤资源及传输设备,无需重新铺设线路,既能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金浪费,又能省去市政审批、路面恢复等额外高额成本,符合公共项目高效节约的管控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所指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经济开发区中昊大道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2月06日2026年02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杨克金

联系电话:13765551055

联系地址:从江县丙妹镇北上新区青平路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梁薇

联系电话:0855-6418097

联系地址:从江县丙妹镇江东中路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龙胜竹 

联系电话:0855-8277708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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