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3月06日 12:5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6日 12:59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兴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79830502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新市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36674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嘉智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279830502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新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一站式司法文书送达服务。保证高质量完成新市区人民法院交办的民商事、行政案件的送达任务。一站式司法文书送达工作包括:电话送达、电子送达、直接送达、外勤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前的查询工作等,并形成送达报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书的寄送由邮政企业专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1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孙津艳
联系电话:0991-3667452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新市区人民法院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0991-2822689
联系电话:0991-2822689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六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韩兴波
联系电话:13279830502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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