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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物业管理费(北中心)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3月10日 09: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北中心)
品目

采购单位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9:31
预算金额¥63.0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13585736531
采购单位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川沙路暮紫桥西首张家宅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85736531
代理机构名称ca代理机构01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费(北中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物业管理费(北中心) 

 数量:2 

 预算金额(元):630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其置换的金桥南区高端制造产业园区W15地块5#配套楼园区公共部位及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W15地块物业管理区域内:主要包括东至运通路,西至利支路,南至王桥路,北至建业路,总建筑面积为76056.47平方米。其中5#配套楼建筑面积为8195平米)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30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农技中心与金桥集团签订的《房屋置换协议》中表明:置换标的物“W15地块5#配套楼”的日常运维等物业管理由金桥集团负责,农技中心按新区财政标准测算的该配套楼的物业管理费预算金额缴纳物业管理费。上海新金桥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金桥集团签订了“W15地块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5#配套楼属于整个园区的一部分,所有园区公共部位及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与其他主体公用,无法单独拆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因此W15地块5#配套楼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与园区的物业管理单位保持一致。同时,鉴于物业服务应做到安全有序稳定,为兼顾政府采购和工作管理的科学性、延续性、一致性,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人力成本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为了良好统筹物业服务,确保物业服务运行正常,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上海新金桥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6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09日 至 2026年03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许业帆 

联系地址: 川沙路暮紫桥西首张家宅66号 

联系电话: 1358573653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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