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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碧海花园一期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3月10日 16: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观山湖区碧海花园一期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观山湖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6:15
预算金额¥195.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顺元、伍元敏、艾雪
项目联系电话0851-84848870
采购单位观山湖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55号(观山湖区信访局大楼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84315801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欣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城中心A5地块2号楼贵阳矿能7楼7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51-8484887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观山湖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观山湖区碧海花园一期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观山湖区碧海花园一期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1953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租赁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观山西路155号办公用房,包含办公业务用房租赁及场地内附属48个停车位租赁,总面积3275.93平方米,房屋租赁单价49.68元/平方米,即1953000元/年,服务期1年,最终租赁价格以实际租赁面积和租赁单价结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953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单位拟租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观山西路155号作为办公用房,总面积3275.93平方米,现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理由如下:
自2025年1月区综治中心搬迁至观山湖区碧海花园一期业务用房办公,一直使用至今。为保障业务持续稳定运行、避免财政重复投入、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现房屋产权方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场所,具体理由如下:
(一)避免财政重复投入,节约财政资金
当前办公用房在长期使用期间,已根据单位业务需求进行了大规模适应性装修,网络、线路、办公布局已固定,并配备了部分难以迁移或拆卸的专用设施设备。若更换办公地点,将面临以下重大财政支出:
1.原有装修及固定设施无法迁移,前期投入将形成沉没成本,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浪费;
2.新场所需重新进行功能化装修,将产生大额装修费用,增加财政负担;
3.需重新配置网络、安防、专用管线等基础设施,造成二次投资;
4.办公家具、设备搬迁及重新安装调试将产生额外费用,且部分老旧设备在搬迁中易损坏。
(二)单一来源采购具备唯一性与合理性
现有办公场所经过这一年使用,已在空间结构、设施配套、区位条件等方面与本单位业务开展形成高度依存关系,其特定性、延续性要求使得其他场地无法在同等时间内、以合理成本实现同等服务保障能力。因此,向原产权方继续租赁该房产,在功能延续、成本控制、时效保障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
(三)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在当前财政形势下,继续使用现有办公用房,能够最大限度节约财政支出,将有限资金用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业务发展,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务实举措,也体现了单位对财政资金负责、对公共资源负责的态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阳观投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8号观投大厦8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10日2026年03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13984315801

联系地址: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55号(观山湖区信访局大楼四楼)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贾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118903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州地质科技园3号楼8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黄顺元、伍元敏、艾雪 

联系电话:0851-84848870

联系地址: 贵阳市白云区云城中心A5地块2号楼贵阳矿能7楼70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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