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记者站宣传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3月14日 10: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记者站宣传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4日 10:40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9-89329410 | ||
| 采购单位 | 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3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9-893294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记者站宣传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记者站宣传服务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采购要求需在《东阳日报》、《东阳新闻联播》'东阳发布”、“横店发布”、“歌画东阳”等专属本地平台宣传服务,且此类平台均属于东阳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独家运营。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议本项目向东阳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东阳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学士北路6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卢馨怡
联系电话:0579-89329410
传 真:/
地 址: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35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联 系 人:东阳市采购办
监管部门电话:0579-86662677
传 真: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意见.pdf (1.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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