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医医院2026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2026年03月18日 18: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损伤性、感染性)处理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乐山市中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乐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8日 18:22 |
| 预算金额 | ¥70.08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艺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84812140 | ||
| 采购单位 | 乐山市中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8481214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84812140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 2026.3.16.pdf | ||
乐山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损伤性、感染性)处理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乐山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损伤性、感染性)处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疗废物(损伤性、感染性废物)处理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700,8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08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政策法规强制性要求。国家与地方法规均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严禁自行处理或非法转移。《乐山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实施方案》(乐府办函〔2017〕36号)指定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原乐山市垃圾处理中心)为全市唯一集中处置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院内管理规范性与安全风险控制需求。损伤性和感染性废物是医疗废物中风险较高的类别,若贮存超时或处置不当,极易造成职业暴露、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严格执行“不超过2天”的暂存规定并实现就近快速交接,是阻断风险链的关键。同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按照属地化、就近化处理原则,建议由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承担此项服务。3.现行处置模式的局限。医院当前采用“科室分类收集→院内暂存点集中暂存→定期联系转运”的处置模式。该模式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集中管理,但在满足“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的强制性规定与全链条风险控制方面,仍存在局限与潜在风险,在交接时效性、运输衔接效率、全过程跟踪监管等方面存在优化空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迎阳村桂花冲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王艺池
联系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联系电话: 1828481214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汪霞
联系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乐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833-2427703
六、附件
乐山市中医医院
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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