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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95198热线运行服务项目的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3月19日 01: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95198热线运行服务项目的公示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商务厅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9日 01:31
预算金额¥246.2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868922998
采购单位辽宁省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8922998
代理机构名称无无无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95198热线运行服务项目的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商务厅

项目名称: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95198热线运行服务项目的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95198热线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及其配套服务,确保用户请求及时处理、精准反馈和高效流转。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462,2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单一窗口”标准版服务热线95198接入开通工作的通知》(国家口岸办便函〔2017〕348号)的要求,为统一全国“单一窗口”服务热线号码95198,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已经协调工信部,以东方口岸科技有限公司为备案主体,完成了95198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号码备案工作。作为95198号码备案主体,东方口岸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大连分中心作为辽宁省内95198号码的唯一授权单位使用95198号码开展呼叫中心业务。同时,根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维和服务请求两项管理规程的通知》(国岸发〔2020〕8号)中《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请求管理规程》第四条规定 :95198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归口受理并反馈“单一窗口”用户的服务请求,对外使用统一的号码、名称、标识和服务规范。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大连分中心为主体开通了95198服务热线。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大连分中心

地址:金马路21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3-18 2026-03-2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马骞、王磊、王涛、王颖、辛洋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联系电话:02486892299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024228250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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