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化帮扶专业社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续约公告
2026年03月24日 10: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化帮扶专业社工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司法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4日 10:30 |
| 预算金额 | ¥7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3-85829629 | ||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司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西路9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3-858296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平湖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化帮扶专业社工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化帮扶专业社工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建设,弥补专业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指导下,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疏导心理情绪、纠正行为偏差、修复与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引导就学就业等工作,实现科学矫正。协助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非执法类工作,将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内化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融入社会,预防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项目专业强,拟就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整体委托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为实施单位。服务时间:2026年4月-2027年3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7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是正圆社工服务社主业即为社区矫正。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是平湖唯一一家专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组织,其宗旨即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教帮扶,并以对社区矫正对象行为矫治,开展管理、教育、感化、疏导和服务为基本业务。正圆社工服务社实际为专职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的社会组织。
二是正圆社工服务社与司法局合作基础较好。正圆社工服务社自2016年成立以来,便与市司法局合作,承接社区矫正项目,熟悉平湖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要求及工作方法,有力补充了平湖市社区矫正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工作成效明显,为平湖市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正圆社工服务社有承接省级社区矫正项目的经验。2017年、2018年都承接了浙江省关心桥教育公益基金会的“关心桥驿站”社区矫正服务项目。此项目重点为35周岁以下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教帮扶服务,为省司法厅力推,时任省司法厅金登尚副厅长为平湖项目揭牌。正圆社工服务社承接此项目来,帮扶效果较好,省厅考评均获肯定。
四是正圆社工服务社工作开展方便。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要求,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内必须有社会组织入驻。正圆社工服务社办公地址设在平湖市社区矫正中心内,便于接受司法局业务指导和规范,也便于协调中心内“社会帮教联络室”资源,开展专业化帮教帮扶。
五是社区矫正项目情况特殊。社区矫正为刑罚执行方式,管理对象均为社区服刑的罪犯,其工作性质、管理对象有其特殊性,社区矫正项目内容虽设定为非执法类工作,但并非单纯的服务性业务,对社会力量参与的要求中,不仅需要有社会工作方法,还需要社区矫正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而更好的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相关管理监督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西路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司法局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829629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西路9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陆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85013033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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