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温州市委员会关于《政情民意中间站》电视栏目2026年采编制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3月24日 16: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情民意中间站》电视栏目2026年采编制作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温州市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4日 16:55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38787005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温州市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温州市市府路50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2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387870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温州市委员会
项目名称:《政情民意中间站》电视栏目2026年采编制作
标的名称:《政情民意中间站》电视栏目2026年采编制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温州政协2026年度《政情民意中间站》电视栏目采编制作及播放,一年预计共播出26期,每期时长30分钟(视内容前后可浮动10分钟),通过电视媒体形式于周六晚间时段20:10播出,隔周播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单一来源申请理由:本项目需要在电视媒体进行播放,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作为我市唯一的电视传播媒体,已承担《政情民意中间站》电视栏目长达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采购单位拟对本项目向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请专家予以论证。
二、专家论证意见: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作为我市唯一的电视传播媒体,完全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实施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采购单位的单一来源申请理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39号21楼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温州市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38787005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市府路50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2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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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政情民意中间站》电视栏目2026年采编制作.pdf (25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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