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收藏作品制作工艺》团体标准发布与《照相机》杂志编辑发行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2026年03月26日 16: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摄影收藏作品制作工艺》团体标准发布与《照相机》杂志编辑发行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6日 16:28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2090750 | ||
| 采购单位 |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8-209075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摄影收藏作品制作工艺》团体标准发布与《照相机》杂志编辑发行项目
标的名称:《摄影收藏作品制作工艺》团体标准发布与《照相机》杂志编辑发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摄影收藏作品制作工艺》团体标准发布与《照相机》杂志编辑发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6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4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王华平
联系电话:0578-2090750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2669165
传 真:0578-2669165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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