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专项基金及财务管理专项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4月14日 14: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专项基金及财务管理专项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4日 14:35 |
| 预算金额 | ¥327.98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23114309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 号4号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31143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 专项基金及财务管理专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专项基金及财务管理专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79816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专项基金及财务管理服务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27981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上海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沪卫规〔2022〕23号)相关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财务管理事务中心作为本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2、项目涉及本部门的财务等重要信息,数据敏感性较高,需要对其进行保密。3、业务的延续性,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多年来一直为本系统事业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专用资金使用、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服务。综上,本项目符合“《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的适用情形):(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适用情形,故建议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事务中心承接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5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09日 至 2026年04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地址: 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 号4号楼
联系电话: 2311430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论证】专项基金及财务核算委托业务费.pdf (2.0 M)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