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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国产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4月16日 16: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国产试剂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6:38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金龙
项目联系电话13109969229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856259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0996922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国产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过敏原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二  

   标的名称:专项变应原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三  

   标的名称:皮肤科自身抗体化学发光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标项一:本次拟采购的过敏原试剂,为医院原有设备上使用的配套试剂,属于专机专用,其他厂家的试剂不能替代使用。产品具有唯一性,且经过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标项二:本次拟采购的专项变应原试剂,为医院原有设备上使用的配套试剂,属于专机专用,其他厂家的试剂不能替代使用。产品具有唯一性,且经过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标项三:本次拟采购的皮肤科自身抗体化学发光试剂,为医院原有设备上使用的配套试剂,属于专机专用,其他厂家的试剂不能替代使用。产品具有唯一性,且经过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项一:甘肃荧星商贸有限公司标项二:甘肃荧星商贸有限公司标项三:新疆冠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标项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栖霞中心社区绿地中央广场渭河街3103号B604标项二: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栖霞中心社区绿地中央广场渭河街3103号B604标项三: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桐柏山街29号1#车间211-215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5日2026年04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6259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宋金龙

联系电话:13109969229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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