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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临检中心国产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4月16日 17: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临检中心国产试剂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7:20
预算金额¥2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金龙
项目联系电话13109969229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856259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0996922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临检中心国产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苏州路化学发光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5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标项二  

   标的名称:苏州路生化试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5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标项一:本次拟采购的苏州路化学发光试剂,为医院原有设备上使用的配套试剂,属于专机专用,其他厂家的试剂不能替代使用。产品具有唯一性,且经过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标项二:本次拟采购的苏州路生化试剂,为医院原有设备上使用的配套试剂,属于专机专用,其他厂家的试剂不能替代使用。产品具有唯一性,且经过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项一: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标项二: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标项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环园路南四巷169号标项二: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环园路南四巷16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5日2026年04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6259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宋金龙

联系电话:13109969229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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