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主流媒体宣传策划和推广制作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4月17日 10: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主流媒体宣传策划和推广制作合作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 10:05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22051851 | ||
| 采购单位 |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813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220518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主流媒体宣传策划和推广制作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主流媒体宣传策划和推广制作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0
单位:-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简要规格描述: 聚焦长宁区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巩固提升“四大特质”,加快实施“四大战略”,奋力打造“大虹桥东引擎”,建强“大都市西门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这一奋斗目标,聚焦长宁产业发展、人才聚集、商业生态、区域发展等,策划制作新媒体矩阵专题活动、系列视频,充分依托主流媒体传播渠道资源,展示长宁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效。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与上海广播电视台旗下的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相关栏目播出短视频,具有唯一性。本项目无限制性歧视性条款,具有唯一性,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合作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6日 至 2026年0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关晓曦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813室
联系电话: 021-2205185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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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意见20260401.pdf (229.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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