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技术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4月18日 16: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阳市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8日 16:09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9-89320533 | ||
| 采购单位 | 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东阳市学士北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9-893205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东阳市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东阳市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委宣传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精神,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已为东阳市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技术进行四年的服务,为了平台技术服务的一惯性、延续性和稳定性,并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文件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本项目继续由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文件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双澜世环创新中心2幢6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王中华
联系电话:0579-89320533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学士北路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联 系 人:东阳市采购办
监管部门电话:0579-86662677
传 真: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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