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4月21日 01: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锦州市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心医院) | ||
| 行政区域 | 锦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1日 01:31 |
| 预算金额 | ¥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2393046 |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心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6-23931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6-2110816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人工心肺机系统1套(含人工心肺机、变温水箱、空气压缩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单位委托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5年12月31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1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止,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2026年3月10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止,只有辽宁医合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符合辽财采〔2014〕526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二)款“变更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要求,即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后申请变更,应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故申请变更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医合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凌西大街36-108号(门市)2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6-04-20 至2026-04-27(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昌军,崔丽琴,金丽霞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伟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电话:0416-23931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锦丹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宝地城C区1号
联系电话:0416-312385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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