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2026年04月21日 15: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经费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1日 15:30 |
| 预算金额 | ¥19.24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曹小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80463634 | ||
| 采购单位 |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岳阳镇普州大道南段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8046363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岳阳镇普州大道南段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80463634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 ||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经费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经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经费、 481套、 预算金额 192,4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24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电动汽车充电桩(用于贸易的,下同)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并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强制检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安岳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是安岳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暂未取得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资质无法开展此项检定工作,资阳市质量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测试中心作为资阳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安岳县上一级计量检定机构,2024年资阳市质量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测试中心取得了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资质,为依法依规开展检定工作,维护充电桩市场计量秩序,建议由资阳市质量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测试中心实施,以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资阳市质量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测试中心(资阳市纤维检验所)
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兴旺路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曹小花
联系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岳阳镇普州大道南段
联系电话: 1828046363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地址: 安岳县岳城街道杨家湾路253号
联系电话: 028-2824536156
六、附件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4月21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