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药监云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4月21日 16: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药监云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1日 16:14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22082213 | ||
| 采购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海趣园4号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220822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项目名称: 药监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药监云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分中心信息系统云平台服务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 药品长三角分中心为国家药监局直属单位。根据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要求,分中心信息化建设应在国家局信息化统筹管理下进行,坚持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信息系统、标准体系、安全体系“五个一体化”原则。
2. 根据国家药监局有关要求,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符合集约建设、安全可控的基本要求,合理统筹各类信息化建设资源,加快推进统一基础设施云平台,深化持续开展应用迁移适配工作,根据安全需要,逐步将已建业务应用迁移到药监云资源池。
3. 根据国家药监局相关要求,分中心结合业务需要,统筹集约开展信息化系统规划与建设工作。分中心信息化建设可纳入药监云平台统一管理。
4. 在业务上,国家药审中心与药品长三角分中心需要实现“一体化”协同办公审评模式,需要实现日常业务数据的互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经济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8号楼12层1201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0日 至 2026年04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赵越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海趣园4号楼
联系电话: 021-2208221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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