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公安类证照邮寄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4月21日 16: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西省公安厅公安类证照邮寄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公安厅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1日 16:32 |
| 预算金额 | ¥78.37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薛永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6635150368 |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公安厅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龙城大街7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8034707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同昇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6635150368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公安厅本级
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厅公安类证照邮寄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居民身份证邮寄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63685.2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居民身份证邮寄服务
标项二
标的名称:出入境证件邮寄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出入境证件邮寄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83685.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和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邮政企业(指邮政EMS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担负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重要职责,公安类证照作为国家法定证件,其重要性、安全性以及记载信息性等要求远胜于一般的国家公文。因此,公安类证照的物流配送应当由邮政企业部门负责,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不得寄递居民身份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山西省公安厅公安类证照邮寄服务采购项目符合上述规定情况。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2号山西龙城国际饭店配楼16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山西省公安厅
联系电话:17803470777
联系地址:太原市龙城大街77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山西省财政厅采购处
联系电话:0351-4123278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薛永珍
联系电话:16635150368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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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安厅公安类证照邮寄服务采购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12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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