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6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2026年04月23日 10: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公安信息专网链路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 ||
| 行政区域 | 天府新区眉山片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3日 10:33 |
| 预算金额 | ¥17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立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36070997 | ||
| 采购单位 | 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视高大道一段一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3607099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视高大道一段一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36070997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pdf | ||
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6年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公安信息专网链路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项目名称:2026年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公安信息专网链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6年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公安信息专网链路服务、 3项、 预算金额 1,74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74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保障网络延续性 省、市、县公安骨干专网线路均采用中国电信网络为主用网络,分局采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业务专用网络可保证市到区到乡镇网络的延续性,如果中断更换,建设周期较长,势必会导致网络使用中断、数据流失,影响巨大。同时,采用同一运营商提供的网络,可减少网络故障隐患,减少网络故障处理的协调时间。 (2)保持网络先进性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已在眉山天府新区完成区县级中心节点建设,能为分局公安专网汇聚、使用提供成熟、先进的网络技术支撑。如果更换通信运营商,需要对现有网络进行重新规划和集成,耗费巨大的人力成本,花费大量的时间,浪费国家资源。同时,租赁的设备、电路等通信资源均属于持续性使用,若不加以充分利用,势必会造成政府重复投资,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违背了充分利旧、节约政府资金的原则。 (3)保障数据安全性 分局从成立至今,一直使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提供的公安专网链路,未发生过网络安全事故,电信公司搭建的业务专用网络与互联网隔离,实现专网专用,同时对IP地址进行分段控制,避免造成数据泄露和被窃取。因此从数据安全性方面考虑,建议使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公安骨干网为主用网络。 (4)保障网络运行稳定性 公安骨干网IP地址段根据不同运营商进行分段规划,目前分局各部门使用的IP地址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进行配置,在运行情况良好的情况下更换网络运营商势必导致对业务网络的重新配置和部署,造成网络大面积和长时间中断,严重影响分局业务的正常开展。延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业务专用网络可使网络稳定性得到充分保障。 (5)保持网络扩展性 着公安信息化建设大带宽应用数量增多,网络带宽会根据业务需求进行扩容,沿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业务专用网络可在不中断业务情况下对网络进行平滑升级。同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网络资源丰富,在农村和城市光纤覆盖面广,在分局需新增链路时能最快调度相关网络资源进行业务开通,网络扩展性和延伸性强。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地址: 三苏大道东段2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杨立冬
联系地址: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视高大道一段一号
联系电话: 028-3607099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游臻
联系地址: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腾飞大道8号
联系电话: 028-36192556
六、附件
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2026年04月23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