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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中国联通公司通信线路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6年04月23日 16: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租赁中国联通公司通信线路
品目

采购单位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行政区域河北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6:45
预算金额¥42.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研
项目联系电话0311-87867515
采购单位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1-87867515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635022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项目名称: 租赁中国联通公司通信线路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租用中国联通公司2条2兆中继电路用于办公楼内语音交换机直连用于办公固话服务;采购总队机关联通号码固定话费费用;租用联通短信通道服务用于向联通手机用户提供12123交通安全短信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2.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采购短信通道服务和语音中继、固定电话等服务,合约期一年。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局建设了河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简称12123服务平台),通过网页、短信、APP、语音等多种方式为平台2800万注册用户提供交通管理服务,平台内自建了12123短号码短信发送系统,通过直联移动、电信、联通等三家运营商短信发送通道,通过短信的方式向用户提供验证、通知、公告等服务。按照工信部及相关规定,运营商只能向自己运营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故需向联通公司采购12123短信通道服务,用于省局机关及高速121231398端口短信推送,为联通手机用户提供12123相关服务,保障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正常运行。 二、我局目前使用的固定电话业务是联通公司提供的服务,由于使用的固定电话号码为联通公司运营,更换运营商则需更换固定电话号码,会造成电话中断等一系列问题,故仍需向联通公司采购语音中继和固定电话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石家庄市青园街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翟研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8号

联系电话:0311-8786751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丽青

联系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

联系电话: 0311-6665091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受理处

联系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联系电话: 0311-66635022

六、附件

a0f5546c-395a-46fd-a482-c0047e19533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联通)

e569744a-cd44-4257-b9e1-135d5129e07a-征求意见公示公告申请(联通)

7db700a8-ba60-4ca0-bb7f-b3f018523b1e-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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