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长宁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服务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4月25日 17: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宁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5日 17:00 |
| 预算金额 | ¥486.6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23039323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威宁路20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230393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集采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项目名称: 长宁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长宁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66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 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服务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866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市公安局、市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本市公安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长宁区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项目应为本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承担,且为综合性医院,协助监所建立“看守所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专业化医疗运作模式,并做好住所医务人员派驻、日常监督管理、医疗经费编制和管理使用及在押人员医疗救治和新收人员入所“五项检查”等工作。我区仅有上海市同仁医院符合上述条件。
综上所述,拟对2026年分局看守所医疗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上海市同仁医院作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上海市同仁医院
地址: 上海市仙霞路11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4日 至 2026年05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机构管理员
联系地址: 威宁路201号
联系电话: 021-2303932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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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宁公安分局看守所医疗社会化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专家论证意见.pdf (11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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