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开发管理部营业用房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6年04月29日 18: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发管理部营业用房租赁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 18:51 |
| 预算金额 | ¥205.8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许达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146201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31462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代理机构信息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开发管理部营业用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项目名称:开发管理部营业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证开发管理部业务正常运行,拟继续租赁滨海新区泰达街第二大街45号仁泰大厦1号楼-底商8号部分一、二层房屋用于管理部营业,租赁使用面积630平方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05.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是管理部现租赁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能较好的辐射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及职工,交通便利。房屋面积适中,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要求,且内部空间较为规整,符合中心标准化布局要求;二是中心与建设银行两家单位合署办公,现租赁的营业场所可满足两家单位营业需求,可更好的为广大缴存职工服务;三是开发区内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已熟悉前往现有营业和办公地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综上所述,拟继续租用现营业场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南港路620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许达 联系地址: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联系电话:022-2314620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5903281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2026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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