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韩城市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及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6年04月30日 10: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韩城市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及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 ||
| 行政区域 | 韩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 10:32 |
| 预算金额 | ¥126.8276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3-5210620 | ||
| 采购单位 |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韩城市太史大街西段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3-52106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韩城市太史大街西段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3-5210620 | ||
| 附件: | |||
| 附件1 | 论证表格.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项目名称:韩城市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及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及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268,276.16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68276.16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韩城宾馆酒店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原接待单位,酒店位置紧邻韩城市人民政府,人员、设施配备充足。完全具备本项目承接能力,能够保障服务质量。韩城市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及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直接关系到异地交流干部在韩期间的生活保障与工作精力投入,其服务质量与稳定性对保障干部队伍稳定、提升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考虑到该项目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服务内容的综合性以及对服务连续性和质量的高要求,为确保韩城市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及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障异地交流干部的住宿及餐饮需求得到高效、优质的满足,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韩城宾馆酒店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韩城宾馆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 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徐丽
联系地址: 陕西省韩城市太史大街西段
联系电话: 0913-521062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地址: 韩城市太史大街财政局401
联系电话: 0913-8334929
六、附件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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