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肿瘤医院关于PET/CT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2026年04月30日 17: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PET/CT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 17:18 |
| 预算金额 | ¥9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8125139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半山东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81251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肿瘤医院
项目名称:PET/CT
标的名称:PET/CT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5000000
单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PET/CT:1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浙江省肿瘤医院是全国成立最早的4所肿瘤专科医院之一,在肿瘤治疗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医院本此采购的PET-CT设备将用于医院核医学科,作为核心分子影像诊断平台,承担全院精准诊疗支持、多学科协作及临床科研任务。该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1、可实现全身动态成像,实现单床一次扫描完成全身成像。可以大幅缩短PET扫描时间,一分钟内即可得到符合诊断标准的临床图像,同时可实现全身动态成像,可以进一步研究示踪剂分子在人体内代谢分布情况,极大提供医院在肿瘤的研究和诊断、新药研究、疾病病理研究、生理研究等方面的精准性;2、具备超高灵敏度,可以实现超低辐射剂量扫描,采集时间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将打药剂量减少到原剂量的数十分之一依然可以获得同样的图像质量。同时可以观察示踪剂药物在较长时间内的分布,延迟时间相较于传统PET,可以增加到十个小时以上,增加肿瘤和普通细胞的差异性,帮助临床进行良恶性辨别;3、具备超高分辨率,能够揭示更多图像细节,显示更多解剖信息,提高早期肿瘤与微小转移灶的检出率,实现显微肿瘤在全身的地理分布和定量测量,助力医生精准诊断。
经市场调研,仅有联影uEXPLORER设备能全方位满足上述需求。具体表现在:
1.唯一实现“单床位全身实时动态成像”
技术突破:突破多床位拼接局限,实现从头到脚4D全身实时动态成像,完整呈现示踪剂在人体内的随时间代谢过程。
应用价值:支持全身绝对定量评估(肿瘤鉴别、免疫细胞追踪)及核药研发全流程药代动力学分析,为原创核药临床试验提供关键依据。
2.唯一实现“多器官同步监测与关联性研究”
技术突破:一次性完成全身所有器官同步成像。
应用价值:开创心脑轴、脑肠轴等多系统关联性研究新视角,清晰捕捉器官间功能联动,为复杂全身性疾病机制研究提供全新影像支撑。
3.唯一具备“超高灵敏度与超低计数显像能力”
技术突破:灵敏度较常规设备提升30-40倍,空间分辨率达2.9mm。
应用价值:包括
微小病灶检出:显著提升前列腺癌等微小转移灶检出率,实现早诊早治。
特殊人群保护:仅需常规1/10剂量即可成像,大幅降低儿童及复查患者辐射风险。
特殊场景适配:支持30-45秒超快速扫描(适应重症/老年患者);支持Y90、Zr89等特殊核素显像。
重离子验证:能捕捉¹¹C、¹³N、¹⁵O等短半衰期核素信号的设备,是质子重离子治疗无创在体验证的重要手段。
综上,目前市场上的PET-CT,除联影医疗的uEXPLORER之外,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轴向视野无法满足单床位扫描实现全身覆盖、进而无法实现全身动态成像,无法满足医院核药研发的核心需求和其他科研需求,无法满足医院特殊患者的检查需要。故,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浙江物产中大医药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物产中大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大广场1号9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肿瘤医院
联 系 人:杨义发
联系电话:0571-88125139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半山东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 真:0571-8705698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家意见-pet4.16.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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