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剧创作演出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2026年05月09日 22: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剧创作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9日 22:11 |
| 预算金额 | ¥17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2-2399967 | ||
| 采购单位 |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州市安吉路2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2-23999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项目名称: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剧创作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剧创作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7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传承保护湖剧的部署,全面深入传承和发扬湖剧,我局自2021年以来启动湖剧传承保护专业机构的组建工作。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湖剧传习中心保障资金安排》(〔2025〕25号),明确2024-2026年期间,湖剧传习中心运行经费在其存量资金列支完毕基础之上,保证湖剧传习中心有序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鉴于湖剧作为地方戏曲剧种,具有地域性强的特点,湖州湖剧传习中心作为湖剧传承发展的唯一机构,承担着全市湖剧保护与发展任务,且专门从事湖剧创作、演出、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具有唯一性,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湖州湖剧传习中心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州湖剧传习中心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77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 系 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0572-2399967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安吉路2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2-2150216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意见5.8.pdf (2.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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