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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公车燃油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6年05月21日 18: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公车燃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行政区域宝坻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1日 18:50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怀春
项目联系电话022-29220668
采购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城东路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29220668
代理机构名称无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公车燃油项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公车燃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公车燃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充分保障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公务用车正常运行,根据现有车辆汽油公务用车燃油使用情况,我单位需采购公车燃油,用于公车服务科管理公车专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9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文件要求,采购人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公车燃油项目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集采品目。由于采购人坐落区域周边的加油站石化网点覆盖率高,服务及管理制度规范,产品质量有保障,且便于公务用车加油的统一管理,实现公务用车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同时考虑到应急保障能力的特殊要求,及成本经济性,能够在该区域满足相应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同时本项目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综上条件,只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具备此次采购资格,所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采购。该项目属于单一来源方式适用情形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地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饶怀春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城东路105号
联系电话:022-2922066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唐淑文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广川路29号
联系电话:022-2924303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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