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2026年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项目论证公示
2026年05月22日 17: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央广网2026年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2日 17:46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64823111 | ||
| 采购单位 |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648231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央广网2026年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项目
标的名称:央广网2026年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央广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为国家级权威央媒平台。央广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是央广网在浙江省内唯一合法授权运营主体,独家负责浙江区域内央广网新闻发布、专题制作、宣传推广、内容运营等业务,其他机构无央广网浙江区域运营授权,无法提供同等服务中国政府采购网。央媒平台资源独占,传播层级不可替代央广网具备全国全网传播矩阵、中央级权威背书、国家级发声渠道,可实现中央 + 省级 + 全网同步传播,在政务宣传、政策传播、对外形象展示上具有唯一性、权威性。其新闻采编、专题栏目、有声资讯、视频矩阵、全国分发渠道均为平台专属资源,其他地方媒体、商业新媒体不具备同等国家级传播能力与政治站位。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央广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采购,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具备唯一性、不可替代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央广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为国家级权威央媒平台。央广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是央广网在浙江省内唯一合法授权运营主体,独家负责浙江区域内央广网新闻发布、专题制作、宣传推广、内容运营等业务,其他机构无央广网浙江区域运营授权,无法提供同等服务中国政府采购网。
央媒平台资源独占,传播层级不可替代央广网具备全国全网传播矩阵、中央级权威背书、国家级发声渠道,可实现中央 + 省级 + 全网同步传播,在政务宣传、政策传播、对外形象展示上具有唯一性、权威性。其新闻采编、专题栏目、有声资讯、视频矩阵、全国分发渠道均为平台专属资源,其他地方媒体、商业新媒体不具备同等国家级传播能力与政治站位。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央广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采购,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具备唯一性、不可替代性。
经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央广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央广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涂继伟
联系电话:0571—64823111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高文峰 联系电话:0571-64832556
质疑接收人:李梦 联系电话:0571-6481424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六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800218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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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58.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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