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派出所租用办公用房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5月23日 01: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青派出所租用办公用房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 | ||
| 行政区域 | 浑南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3日 01:32 |
| 预算金额 | ¥1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邵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3118601 |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231186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5158333转8130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
项目名称:长青派出所租用办公用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沈阳市浑南区公安局新组建长青派出所,主要负责110接处警、案件查处、户籍管理等业务,现要在所辖区域内租赁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在所辖区域内要求交通便利、利于联动、设施齐全,便于辐射全辖区,出警路径相对畅通,水电设施齐全,权属清晰。拟租赁的不动产价格合理,低于沈阳市财政局《租赁费用类审核标准》规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在所辖区域内仅拟租赁房产满足项目要求且交通便利、利于联动、设施齐全,便于辐射全辖区,出警路径相对畅通,水电设施齐全,权属清晰。(2)拟租赁的不动产价格合理,低于沈阳市财政局《租赁费用类审核标准》规定的租用办公用房价格上限标准(520元/平方米·年),且不高于市场价格。(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中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8条规定的可采取单―来源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正大桃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溯街16-3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5-22 至2026-05-29(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郑刘平,陈婉婷,边辉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1号
联系电话:024-2311860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电话:024-2378819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