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纪录片《当〈诗经〉遇见刘三姐》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5月28日 16: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化纪录片《当〈诗经〉遇见刘三姐》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8日 16:29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89675877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896758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项目名称:文化纪录片《当〈诗经〉遇见刘三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文化纪录片《当〈诗经〉遇见刘三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为增强广西刘三姐歌谣文化IP传播力、影响力,制作播出文化记录片《当〈诗经〉遇见刘三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鉴于广西刘三姐歌谣文化IP的传播力、影响力以及广西广播电视台拥有广西唯一的省级电视制作宣传资源,是广西信号传输及覆盖最好的电视媒体,具有自治区权威主流媒体传播优势,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第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所以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西广播电视台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3、7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黄思媛
联系电话:15289675877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附件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3.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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