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5月29日 17:2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不动产继承公证 | ||
| 品目 | 公证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行政区域 | 靖江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9日 17:27 |
| 预算金额 | ¥1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0523-84811678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23-84811678 | ||
| 采购单位 | 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23-848116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靖江市铮宸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靖江市陈兴圩10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52619789 | ||
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公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项目名称:不动产继承公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靖江市不动产中心委托的其管辖范围内的城镇国有土地及城市规划区范围集体土地不动产继承和受遗赠公证法律服务事项。除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申请人举证不足或其他无法完成核实的情况外,符合上述范围的,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办的,且出具相应的联系函,能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均须依法办理,并依法出具公证文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9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处》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江苏省靖江市公证处是靖江市唯一经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省靖江市公证处
地址:靖江市行政中心商务B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282717423326N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8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
联系电话:0523-8481167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采购办
联系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
联系电话:0523-8918248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靖江市铮宸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靖江市陈兴圩100号
联系电话:15252619789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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