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藤桥镇、山福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及管网运维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5月30日 10:2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藤桥镇、山福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及管网运维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30日 10:26 |
| 预算金额 | ¥15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58589878 |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临江景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585898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藤桥镇、山福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及管网运维服务
标的名称:藤桥镇、山福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及管网运维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2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由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山福镇人民政府联合采购,属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乡一体化运维服务项目。目前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点多面广:藤桥镇建有终端设备17座,污水纳厂处理覆盖5960户;山福镇建有终端设备23座,污水纳厂处理覆盖450户。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部分已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是温州市区“一城一网一主体”排水设施管理格局的末端环节,与城镇排水系统深度关联,其长期稳定运行是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的关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建村函〔2025〕282号、浙建村函〔2026〕25号文件要求,需稳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文件明确目标:至2030年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户率达到95%以上,80%以上县(市、区)完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维建设。结合鹿城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72号关于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维事宜“原则同意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维工作”的精神,目前鹿城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已实现“一城一网一主体”模式,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2〕234号),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是负责市区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营或托管运营的主体。为落实上述省级要求,本项目将两镇全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纳入属地城镇厂网一体化运维体系集中管护,辖区全部农村污水终端尾水均接驳至属地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置。预算费用参考往年中标合同价并结合采购人支付的设施运行电费的支出,约为152万元/年(其中藤桥镇94.5万元,山福镇57.5万元)。
专家论证意见:
经审阅项目资料并充分讨论,专家组认为:藤桥镇、山福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及管网运维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其治理设施点多面广,运维工作涉及污水管网运维、泵站调度、终端设施维护及防汛排涝深度联动等内容,具有较高的技术复杂度与公共安全要求。结合省级城乡一体化管控规定,相关文件明确:按城乡一体化要求改造或新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须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由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负责运维。
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关于“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同时结合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72号文件“原则同意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维工作”的精神,本项目按实际情况及政策规定,由鹿城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承担运维工作。因此,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沙洲路478-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6月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5158589878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临江景苑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鹿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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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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