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省级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
2026年06月02日 15: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省级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2日 15:08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null | ||
| 采购单位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无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2026年度省级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
项目名称:2026年度省级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6年,拟在长春市开展包含戏曲、歌舞、交响乐、曲艺等多种艺术形式的精品演出153场,其中大型演出71场、中小型演出82场(网络直播不少于29场),年度普惠观众不低于24万人次(网络覆盖观众不低于20万人次),演出中80元以下的低票价不少于售票总数的50%。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40800.00元(第一包:1625000.00元;第二包:970000.00元;第三包:4200000.00元;第四包:526000.00元;第五包:386800.00元;第六包:333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省级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作为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每年度需根据重要时间节点、全省重大活动完成较高质量的演出任务。针对高质量演出任务的特殊性,我厅选择了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第一包:
名称:吉林省戏曲剧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509号
第二包:
名称:吉林省交响乐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2号
第三包:
名称:吉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2号
第四包:
名称:吉林省文化活动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100号
第五包:
名称:吉林省桃李梅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509号
第六包:
名称:吉林省大众剧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五马路12号、14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1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
联系电话:1375654007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胡青山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电话:0431-88550623
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崔海强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联系电话:0431-8186697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2026年06月02日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pdf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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