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暖泉遗址、古州城遗址、邺城遗址考古发掘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6月03日 09: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暖泉遗址、古州城遗址、邺城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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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
| 行政区域 | 河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3日 09:42 |
| 预算金额 | ¥2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程金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5056065 |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8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505606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博源工程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 石家庄市 长安区和平东路528号金嘉园商业2号入口三层东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3827678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项目名称: 河北暖泉遗址、古州城遗址、邺城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内容:一标段:张家口市蔚县暖泉遗址发掘;二标段:雄安新区雄县古州城遗址发掘、邯郸市临漳县邺城遗址东魏北齐宫城区发掘;采购数量:1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指定地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3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考古发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令(1998年第2号)第二章第四条 考古发掘实行团体和个人领队负责制。具有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可申请考古发掘项目,具有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个人经具有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指派,担任考古发掘项目的领队;第三章第八条 申请考古发掘项目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申请书》,由考古发掘单位经发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向国家文物局提出申请;第十一条 国家文物局会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在每年第一季度至第二季度初,集中对当年各项考古发掘申请进行审议,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考古发掘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2.一标段: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二标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上述供应商均已取得各标段2026年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42号 |
|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3号楼 |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程金辉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82号
联系电话:0311-8505606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丽青
联系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号
联系电话: 0311-6665091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张宏
联系地址: 河北省 石家庄市 长安区和平东路528号金嘉园商业2号入口三层东区
联系电话: 0311-83827678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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