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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6月04日 15: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绩溪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5:58
预算金额¥6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瑾晨
项目联系电话13966220968
采购单位绩溪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绩溪县会山路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3-8152660
代理机构名称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宣城市宣酒大道66号双创中心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66220968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绩溪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绩溪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绩溪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670000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集约送达。包含电话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取证送达、公告送达等; 2、中间柜管理 。接收卷宗材料,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通过扫描、整理等程序,加工完成后存入中间柜,并完成补充材料、装订、归档等工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二、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规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色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公章的书面材料属于国家机关公文。本次采购内容为法院各类裁判文书、诉讼文书的邮寄送达、延伸服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案件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裁定书等均属国家机关公文类别。
三、根据最高法《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法明传〔2020〕357号)要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主要城市建设集约化送达服务中心办理邮寄送达事务。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与中国邮政信息系统对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西路3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03日 至  2026年06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汪熙辉     

联系地址:绩溪县会山路43号   

联系电话:0563-815266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宣城市状元南路36号     

联系电话0563-303607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赵瑾晨     

联系地址:宣城市宣酒大道66号双创中心A座     

联系电话:1396622096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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